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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进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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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伙计接过那块玉璧,转身送给了掌柜的,掌柜的看了看,收了起来,拿出十几枚贝壳递给了伙计。



    伙计把贝壳捧了回来,吴东方也不多说话,塞进了怀里,他又懂了一件事情,这时候的人不认黄金,认玉,玉和酒一样,都是硬货。

    所谓的肉糜其实就是肉汤,跟羊肉汤差不多,不过肉不是片状的,而是切碎熬烂了的,有点像包饺子剩下的肉馅又加水煮了,不过挺好喝,跟刺猬相比,也没什么难吃的了。



    他进门的时候店里就已经有几桌食客了,这些人都是城里人,穿的很干净,桌子上的菜也多,他一进门就引来了众人的斜视,这些天在野外逃命,衣服破的不成样子,蓬头垢面,跟叫花子没什么两样。



    吴东方不管他们,只顾吃喝,他没去过太多的地方,只去过金族的城池,跟金族城池相比他更喜欢土族的城池,这里是汉人住的地方,人们的言行举止跟城里的建筑和明清时期有六七成相似。


    吃饭的时候他脑子里浮现出一个奇怪的想法,要是还能回去该多好,把这里的所见所闻都带回去告诉自己的战友,他曾带队荣立两次二等功,这样的战绩明年应该就能升正连,只要心怀忠诚,多立战功,正团,正师都有可能,要是立下奇功,备不住有朝一日就能挂上将星,可是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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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东方看到饭馆并没有立刻进去,而是在饭馆对面的米铺门前停了下来,佯装看米,竖着耳朵听对面酒馆里的声音,等到听到有人点了酒菜,方才转身走进了饭馆。



    这处饭馆挺大,有十几张桌子,吃的东西都摆在东墙的架子上,柜台在北面。


    “有人要了。”吴东方随口说道,他走在路上挺显眼,得用这种方法告诉周围的人他在这里有熟人。



    他找到了饭馆儿,与金族直接在路边卖烤猪不同,土族也就是汉族人开的饭馆都在屋里,外面挂着旗,旗上画着酒坛子。


    吴东方进去之后并没有选择角落,而是坐到了门旁的一张桌子,冲着忙碌的伙计招了招手,伙计跑了过来,他拿出了那块棺材里捡到的小玉璧,“两张饼,一碗肉糜。”


    店里没有酒坛,在柜台西面有两口酒缸,吴东方看了一会儿,发现客人在喝酒的时候都会先给钱,东面那口酒缸里的酒是一个贝壳一碗,碗很大,比河南人吃面的碗还大。西面那口酒缸里的酒是两个贝壳一碗。


    掰开面饼,他惊讶的发现面饼竟然是小麦做的,他本以为夏朝除了豆子就是小米,没想到这时候已经有小麦了,香,真香啊,唯一的毛病是麸皮没筛干净,不过这也不错了。

    等到伙计送饭过来,吴东方自怀里摸出一个贝壳,指着那个便宜的酒缸瓮声说道,“来一碗。”



    伙计用竹筒盛酒送了过来,吴东方喝了一口,暗暗皱眉,跟七月的酒相比,这酒就是猫尿。

    令他感觉欣慰的是这时候土族人和金族人的口音没有很大的区别,不会一听口音就知道他是外地人。



    “两条鱼换你一只野鸡。”路旁有人喊道,他喊的不是野鸡而是雉,这时候家里养的叫鸡,野外的就叫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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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呼和说话的方式,用现代的话说金木水火四族属于少数民族,土族才是汉族,土族人的言行举止更像现代人,土族城池跟明清时期的城池也很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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