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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九八:战场!兰陵表演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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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人类国度的战争,冷兵器作战,攻击方是要防守一方的两倍兵力以上。



    不过这里是蛮荒,野马部落所谓的营寨也非常粗糙,就是几排木栅栏,还有一些拒马而已。

    至于其他攻城器械,比如投石机之类更是一概没有的。



    完全靠人推,顶多有战马,还有几十只狮鹫兽而已。



    但是蛮族军队也绝对不是一无是处,比如他们的士兵素质就非常高。


    八千人,一天一夜行军一百五十里,而且还是崎岖的山路。



    就这一点,强过人类国度的军队太多。

    ……



    奇美拉部落八千军队到达战场之后,野马部落以逸待劳,但是他们却没有立刻动手,而是等待奇美拉部落排兵布阵。



    这也算是战场的潜规则。



    要等到双方都完成排兵布阵后,再进行开战。



    看上去仿佛非常文明,有中国春秋时候诸侯间作战的味道。



    但这不是文明,仅仅只是潜规则。



    这种规则今天可以保护敌人,而明天也可以保护自己。



    真正开战的时候,就会发现这和文明完全无关。因为蛮族部落间大战的血腥程度,是远远超过人类国度的。



    在人类国度,一支建制部队在野战中,伤亡三成后战斗基本上就肯定结束了。



    而在蛮荒部落,一旦开战就真的是不死不休,直到一方彻底投降,或者逃跑为止。



    酋长康斯坦丁率领大军到达战场后,立刻观察敌阵。



    野马部落的阵形看上去很简单,中军主力六千人在山谷中央,四千骑兵分布两翼山坡高处。



    这阵形虽然简单,但也非常实用。



    野马部落之所以叫野马部落,就是因为它的骑兵多。



    奇美拉部落总共有两千骑兵,野马部落足足有四千。而且位于两翼山坡,占据制高点。



    骑兵居高临下,一旦开始冲锋,战马强大的机动速度带来的冲击力,是非常可怕的,完全是势如破竹。



    这场战不好打,甚至很难打!



    论士兵的个人战斗力,奇美拉部落要高一些。



    但是,野马部落多出了两千军队,而且足足有四千骑兵。



    如果去攻打野马部落的中军主力,很容易被两翼的骑兵前后夹击,有全军覆灭的风险。



    而如同去攻打两翼的骑兵,首先对方是骑兵,而且居高临下。



    总之,对方主力和两翼骑兵,互相策应,不管攻击哪一个部分,都会陷入险境!



    ……



    在人类国度的时候,哪怕是几十万大军的作战,兰陵都是最高统帅。



    然而在眼前这个不到两万人的战斗中,他是没有任何发言权的。



    他只是区区外族军的一个副百夫长而已,而且身边连一个小兵都没有,只有服从命令的份。



    康斯坦丁并不急着作战,观察了战场后,反而后退了二里,然后安营扎寨。



    为了鼓舞士气,晚上他甚至召开了篝火晚会。



    每一个士兵手头,发了三两酒,八两肉,还有一些面饼,完全可以吃到饱。



    然后在语言上,极度做贱野马部落。



    当然,野马部落那边也同样是如此,开着篝火晚会,喝着酒,吃着肉,大骂对方。



    至于说夜袭?天太黑了!



    火攻?



    别闹了,附近就是落马山脉,无边无际的树林里面,不知道有多少野兽。



    两个部落打这一战,就是为了争夺这片猎场,你一把火烧得干干净净,就成为了整个蛮荒世界的公敌了。



    晚会上,酋长女儿妮妮安,成为了万众瞩目的明星。



    她又是唱歌,又是跳舞,勾得所有的士兵心脏狂跳,望向她的目光充满了爱慕。



    而杜炎,巨丘,阳固三人,互相死死盯着但对方,如同争夺配偶的雄狮一般,他们三人都把妮妮安看成了禁脔。



    而这位酋长的千金,仿佛无比享受这种万众瞩目的感觉,又歌又舞,仿佛完全不知道疲倦一般。



    “杜炎呢?”康斯坦丁忽然大喊道。



    杜炎起身,尽管神情镇定,却也激动得满脸通红。



    “过来。”酋长康斯坦丁招手道。



    杜炎立刻上前。



    康斯坦丁倒了一满杯酒,递给他道:“好勇士,这杯美酒喝下去,为我多立战功。”



    杜炎接过酒,激动的目光颤抖,单膝跪下道:“愿为酋长效死!”



    喝完酒后,杜炎便要离开,谁知酋长康斯坦丁拍了拍旁边的兽皮椅子道:“来,坐在我的身边。”



    顿时,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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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野马部落一万人,奇美拉部落八千人。



    人数上,野马部落占有优势。


    而一旦攻打部落本部,就意味着是征服战。



    战场就在落马山脉附近的山谷,这里相对开阔,有足够的空间进行厮杀。


    而且,野马部落已经安营扎寨,所以更加具有优势。


    兰陵观察整个战场。


    其次,攻城器械是完全没有了,甚至弩都很少见,更别说精密的大型强弩了。

    发现蛮荒世界的战争,也有比较有意思的一方面。



    首先,不管是兵器还是铠甲,蛮荒部落不如人类国度的精致。

    在蛮荒世界中,部落之间的战争有很多潜规则。



    比如这一次,奇美拉部落和野马部落争夺落马山脉,所以就要约在一个地方野战。而不是奇美拉部落宣战,野马部落就在家中防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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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场野战!

    而且,蛮族军队的勇敢,不畏死,也超过人类国度。



    昨夜经过一个险要的山路的时候,摔下去了几十人,但行军的蛮族士兵面不改色继续走。



    另外,虽然谈不上令行禁止,但整个蛮族军队的纪律性还是非常不错的。


    更别说士兵的单兵素质,都非常高。



    这也如同中国古代,匈奴和其他游牧民族,虽然社会生产力原始落后,但是战斗素质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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