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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四章 不算太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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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后,天蓝如碧玉,白云飘渺,水汽蒸腾,池塘里两三只野鸳鸯,地一片绿草如茵,院子里几棵大树歪了脖子,到显得有几分颓废美。



    “三妹……你啥时候学会的易容?”

    “我也没听过,究竟是哪本书?百度也搜不出来。”



    “呵呵。”



    还有几个友冷笑,神神秘秘地刷屏——“被和谐掉的小说,你们这帮小辈当然没听过。”


    方若华也不应话,从椅子起来,坐在窗户边,对着屏幕慢慢吞吞地梳理自己的一头长发。



    把灰扑扑的草稞子择下去,用手指梳通顺,再系头绳,戴好方巾,没有用水,只使劲搓了搓脸,把面的浮土灰尘搓干净。

    原主还很是不屑一顾,觉得对方做商贾之事,有辱斯。



    咳咳,要方若华说,别管这个穿越男是不是种、马,对方想着赚钱的心思还是值得学一学,原主家都快没有二两米下锅,还端着读书人的架子,真打算饿死一家老少不成?



    顺便说一句,原主读书不开窍,今年十六岁,还没考童生,这辈子怕是没读书的命!



    一边细细揣摩记忆,一边看屏幕,读过书的水友们你一言,我一语,嘀嘀咕咕帮着方若华把原主的身份给理顺,这回穿越到是不算太坑,原主是个弱书生,读书人,家父母慈爱,他本人有些拎不清,自高自傲,但也是这个时代普通没天分,没见识又有奢望的典型,很普通的一个男人。



    之所以在书被记下一笔,还是因为他的姐姐。



    刚才来送蛋羹的,是原主的姐姐,是第一个对穿越男情根深种的农家女,只是因为早已嫁过人,如今夫婿病亡才回家待着,除了给穿越男主送过一次自己攒下的银钱之外,再未出场。



    男主追求女人来者不拒,但也要看质量,不求别的只求颜好,原主的姐姐样貌不差,但和男主身边的角色佳丽差远了,显然不符合标准。



    方若华按了按眉心,视线看到桌子的蛋羹,虽然不怎么喜欢吃,不过还是端起来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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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完转身便走,步履匆匆的,方若华叹了口气,隔着破败的窗户看女人冒着雨,踉踉跄跄地扒屋顶去,和那些茅草较劲,动作还算麻利,显然做习惯了这些。



    “哎!”


    蛋羹很是稀薄,只有小半碗。



    女人吞了口口水,低下头去不多看,只催促道:“二宝,赶紧吃,凉了容易肚子痛。”


    雨下了大半个时辰,终于停歇。


    “扮作男人真是帅!”


    “只是这回直播间的名字有点陌生——《欺官》?没听过。”

    “这回直播是去了什么仙山大泽之地?”



    “有什么稀的,咱们三妹选景,什么时候不是空气清新水透彻?”

    “二宝,来,吃碗蛋羹,吃完了再读书。”



    灰扑扑的布帘子撩开,一个手脚粗大,肤色也略粗糙的年轻女人小心翼翼地进门,往方若华的手边搁下一碗热气腾腾的蛋羹。

    第二百二十四章 不算太坑 (第1/3页)


    雨水淅淅沥沥地落下来,一院子都是黄色的泥水,茅草搭起来的屋顶实在是不大结实,到处滴滴答答地作响。品書網

    如今穿越习惯了,到没有前几次的焦虑,虽说这回丢了一次假期,但假期总会有的,再说事已至此,还能如何?



    变成男人也没第一次那么难受,事实穿到古代,男儿身女儿身要好些。



    方若华没看过原著,不过听看过的友简单一说,到也明白过来,这是一部种、马小说,男主是穿越来的,一路搞发明创造,踩各类boss,顺便收美人,小家碧玉,大户千金,徐娘半老的寡妇,从良的名妓,总之无所不包,而且一言不合便开车,作者描述十分之露骨,堪称放肆且嚣张。


    咳咳,所以这本书没写完被和谐掉。



    从原主的记忆里他到是知道,穿越男主应该已经来了,因为已经有传言说东山村的小秀才林远南从古书里找到一个烧酒的方子,能制烈酒,如今整个东山村都因为烈酒发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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