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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四章 必胜 (两章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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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朝呆呆无语,眼看着不光是老百姓,竟然连那些向来只看重利益的商人,也不肯轻易离开,他们到不闹,还劝准备护送他们的士卒:“多一个人多一份力量,别送我们了,咱们根基都在西北呢,生意靠着长公主和将军才做得起来,离了镇西城,谁也活不下去。”



    钱县令匆匆赶到,一见这情况勃然大怒:“都什么时候了,你们在这儿添什么乱!都给我走,生意不会坏了,长公主的生意陛下有份子,你们走哪都有生意能做,还有老木叔你,是你给我添乱,不三十亩地,先避避风头,等咱们长公主把西夏打趴下,再给你添三十亩都行!现在不是让你们逃难,长公主说了,今日决战,有胜无败,令你们去城外暂避,不过以防万一,无需远离。”

    江朝大怒,深吸了口气,却还是让侍卫护送她出城,但他江朝身为钦差,把官袍穿好,打理得整整齐齐,却是无论如何也不肯逃走,“我穿这身官服,代表的是万岁,食君俸禄,为君分忧,下官别的无能为力,至少能让我军将士看一看,我这个朝廷三品大员还没有离开,朝廷绝不放弃镇西城!”



    天色未明,朝阳初升之际,遥望镇西城,那万家烟火终于还是熄了,可为了它们不至于永灭……



    这已经是飞榷军疯了似的总攻的第三日。


    三天下来,虽然伤亡惨重,但是大宋西北镇西军,牢牢守住了金山关,没有让敌人越雷池半步。



    方若华一手持刀,立于城头之,狐苏在她身前,以一人之力,杀得三丈之内,无人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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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长得圆圆滚滚,穿着皮袄的汉子,肩膀还扛着自己的儿子,“让我老子娘和媳妇儿子先走吧,我一身的力气,真要是西夏那帮瘪犊子敢来,用牙咬我也能啃掉三五个脑袋。”



    其他青壮也纷纷嚷嚷着不肯走。


    县衙林师爷急得满头大汗:“情势危急,若金山关一破,镇西城首当其冲,你们别耽误时间了!”



    “我们不走。”


    一老汉更是镇定:“怕什么,长公主没走,将军没走,他们在呢,难道还能让西夏兵进城?再说,我们走哪去?在家里我有三十亩地,还不用交税,日子刚好过些,一旦走了,我们吃什么,喝什么,是不被西夏人杀,又哪里活得下去。”


    这位老县令显然还算有威仪,百姓们总算安静下来,可江朝……却不打算走了。


    “闭嘴!”

    他乃朝廷钦差,三品大员,西夏攻城,两军对阵之际,怎能因为惜命而退?



    江若雨却是再也坚持不了,百姓都要迁走,说明,说明城破之日在眼前,她亲眼看到过蛮子的凶残可怕,她绝不要落到那些人手里,不禁失声痛哭:“爹,我怕,我怕,我不要呆了,我要回东京,我要回家!”

    几句话没说完,又有人喊,他顾不别的,只把江朝父女往一个瘸了一腿的士卒身边推了一把:“走吧,赶紧走,不要担心,咱们也不是头一回和西夏那帮龟孙子硬碰硬,哪回不是有惊无险,长公主和将军都在呢,绝对砸不了锅。”



    江朝和江若雨稀里糊涂地被送到了镇西城,城内县城的衙役,还有一部分士卒正劝说老百姓出城,但是老百姓们却是滞留不去,谁也不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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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这便送您回镇西城,城百姓也要撤离……”

    十万西夏飞榷军,倾巢而出。



    金山关目前还有战力的守军,四万五,援军虽有,但其实难以依靠。有些新兵战力不足,边军还好,但每一支军队都要严守关隘,还要防备大辽偷袭。



    真正能够依靠的,总归是自己。


    方若华轻笑:“以少敌多,人数相差有点大,不过据险而守,到也没有太大的劣势。”



    举头看了看天色,脚下是疯了似的汹涌而至的西夏飞榷军主力,她犹有闲暇抬头对身后几个年轻的士卒道:“哎,我也知道指着房复父女被自己人玩死,飞榷军知难而退,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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