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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二章 天选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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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作为一方即将登台的唱角儿,



    郑伯爷的心情在这几日里,却极不爽利。

    他们就这般旁若无人地牵着手,从外营下马,一路行至帅帐。



    樊力是不在乎别人的看法的,他只知道主上的吩咐,是必须得看守好这苟莫离。



    苟莫离呢,自是更不在乎这些玩意儿了,若非自家清楚自家外在条件,真可以的话,他倒是挺愿意染一染这晋地风气的。


    嗯,



    好歹他也曾是野人王,

    寻常妇人,厉害也就厉害在后宅争斗方面,但苟莫离清楚,那位风先生的真正专长,其实在前宅;



    至于那位公主,那位柳姑娘,



    唉,



    苟莫离是不晓得“收集癖”这个词儿的,



    但雪原上有一种没什么能力的妖兽,叫锦鼠,喜欢收藏那些亮晶晶的东西到自己洞穴里,所以不少人靠捕猎锦鼠来寻其老窝,往往能发现一些金银之物,运气好一点儿的,兴许还能发现金银矿脉。



    所以,在苟莫离看来,在美色之道上,平野伯是此中锦鼠,且是那种寻常金银俗物都入不得其法眼的高段位。



    郑伯爷挥挥手,示意樊力下去。



    樊力憨憨一笑,下去了,留苟莫离在帅帐中。



    苟莫离当下屈膝:



    “属下给伯爷请安,伯爷福康。”



    郑凡说过,等伐楚时,会解其锁铐。



    这就意味着,自己将成为郑凡的手下人。



    这话,郑凡可以忘记,苟莫离却得时刻谨记。



    “起了吧。”



    “谢伯爷。”



    苟莫离起身,笑了笑,道;“伯爷心绪不佳啊,可是因为央山寨之事?”



    “你都知道了?”



    “北先生先前和属下谈过一次了,伯爷,属下有一事不解,此事,分明是天大的好事,伯爷为何郁郁寡欢?



    百万大军为您搭台,您一人独唱,啧啧,此等场面,比之您去京城时皇子牵马太子接驾,绝对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郑伯爷耷拉了一下眼皮。



    “伯爷,是在担心部下的损耗?”



    郑伯爷身子微微往后靠了靠,双手交叉放在腹部,没说话,算是默认了。



    央山寨的驻军,并不多,因为它只是一个军寨,且听靖南王的意思,这还是楚人特意下的一个饵,如果这个饵下得太大了,谁敢吃?



    但这个饵,其实也有八千驻兵。



    具体的,还得等自己今晚和梁程去那里看看。



    但总归,战力是不弱的,至少,不是三年前乾国那帮渣渣能比的。



    冲寨,讲究的是一个时效和速度。



    田无镜帅大军压阵,按照梁程的说法,最多只能震慑住楚人两日。



    央山寨毕竟是楚人军堡军寨体系的中心,年尧也不是普通人,两日之后,足够他再调兵遣将将局面给扳回来。



    所以,郑伯爷只有两日的时间去冲央山寨。



    这还得算上突袭过去的时间,是突袭,时间又有限制,准备好的攻城器具,自是来不及推过去的,且到了地方再想打造,也不可能。



    一个“冲”字,就已经说明了所有。



    所以靖南王才特意提点过,要以一支“虎贲”去行此事。



    但,这也意味着极大的伤亡,比之当初死守雪海关的伤亡更大,因为这次还是他主攻。



    苟莫离有些诧异,



    因为他是真的不懂平野伯的脑回路。



    别人求也求不来的好事,怎么落到你手里后,还愁眉苦脸?



    要是故意卖乖卖委屈也就算了,



    但苟莫离清楚自己还没那个资格让平野伯在自己面前装模作样。



    “伯爷若是不愿,为何还要接下来这差事?”苟莫离问道。



    郑伯爷摇摇头,道:“军议时本伯没说话,是靖南王钦点的本伯。”



    苟莫离深吸一口气,



    感慨道:



    “靖南王对伯爷您,可是真好。”



    “这我知道。”



    这是好事,



    确实是好事。



    看那些将领们在王帐中拍着胸脯要抢这差事就清楚了,这绝对是真正的大好事。



    但郑伯爷并不想要这个大好事,



    在军议时,他难不成不知道他若是开口请战,靖南王大概率是会将这差事给他的,但他就是不想。



    这不是矫情,也不是惺惺作态;



    他家底子薄,所以看护得很好,再者,他能保证自己麾下的这几路兵马,无论他想做什么都会无条件地跟随着他。



    就是高义这个人,因为出身靖南军,所以可能会有一些犹豫,但他领的兵马最少,且还是自己的亲兵营,也无法翻出浪花来。



    这些家底子,散去一些郑伯爷都会心疼,这一冲寨,岂不是得散掉一半去?



    说白了,



    这不是后世玩策略游戏,兵损耗了还能再继续招;



    这些士卒,这些标户,在郑伯爷眼里也不是什么数据流,而是活生生的人。



    郑伯爷平日里喜欢在白龙鱼服后在雪海关里溜溜弯,喜欢感知着自己治下的生活气息;



    剑圣为什么喜欢雪海关,还不正是被这种生活气息所吸引么?



    并非狠不下心来,郑伯爷也懂得一将功成万骨枯的道理,但他不是准备了数万野人奴仆当炮灰去消耗么,还不就是为了自己麾下攻城时能少死一些?



    但奈何,



    自己已经默不作声了,偏偏田无镜直接来了一招“无中生有”。



    立大功的机会,田无镜直接给了自己,这是对自己的爱护和扶持,道理,郑伯爷懂。



    但成年的孩子对自己父母打着“为你好”的旗帜还有逆反心理呢,何况郑伯爷这么大的一个将军?



    正如梁程给出的方略和田无镜的方略不同一样,



    大家出发点不同,自身需求不同,方向,其实也不相同。



    打仗,可以死人,但死得回到雪海关后,家家缟素,很开心么?



    虽说这一仗,干系到雪海关日后的生存,但这只是这场仗中的一战,李富胜也能打的,靖南王麾下的靖南军嫡系,其实也是能打的。



    “伯爷,宅心仁厚。”苟莫离说道。



    这话,不是作假。



    有一说一,在苟莫离看来,眼前这位,确实称得上一句心狠手辣,但在对待自己人方面,他是真的仁慈。



    “军令都已经下来了,这会儿再计较这个,也没什么意义,我心里不舒服是我自己的事,喊你来,也是有事要和你说。”



    苟莫离笑了,心细如他,哪能瞧不出郑伯爷的想法,当下直接道:



    “伯爷放心,野人部,愿为前驱。”



    “呵。”郑伯爷笑了一声,等后续。



    “这次冲央山寨,伯爷所带兵马,不宜过多,太多的话,一来行动不便,二来龙身子太粗了,不是锁也是锁了,得最好悬在那个临界点。



    让对面楚人觉得吃下去,又担心崩了全部牙口,只能眼睁睁地被靖南王所率燕军兑子在那儿,看着伯爷您施为。



    最好的局面,大概就是让楚人觉得,伯爷的兵马,比央山寨守军也不是多很多,让楚人,有信心可以守住。”



    苟莫离顿了顿继续道:



    “所以,伯爷这次出兵,出一万就足矣。”



    郑伯爷眯了眯眼,继续听着。



    “至于伯爷担心的伤亡,伯爷大可放心,死人的事儿,我野人部来死就行了。



    桑虎麾下有一千可用野人勇士,皆为精锐,再从野人奴仆那里头,择选出两千来,是那种家眷也都为奴仆的,让你有所顾忌。



    冲寨时,



    三千野人骑士在前,抱以死志开路。



    管他楚人军寨再坚固,管他楚人军阵再精妙,三千死骑,就是用血肉之躯砸,也能砸开一个缺口来。



    那时,伯爷率本部铁骑顺着这缺口一冲,破了这寨子,易如反掌。”



    “三千死骑?”



    郑伯爷心动了。



    正因为郑伯爷上过很多次战场,才明白,任何一支军队,在突然遭遇重大创伤后就很难有不溃乱的。



    军队的精锐高低,很大程度取决于其所能承受的伤亡比例。



    三年前的乾国边军,那是一触即溃;



    郑伯爷不认为三年后有所准备的楚军会那般不堪,但毕竟也不是铁打的。



    若是前头有三千野人骑士不顾一切地扛下所有,砸开军寨,砸破楚人的军阵,生下来的仗,无疑就好打多了。



    “伯爷放心,属下我别的本事没有,但忽悠野人去送死的本事,当世雪原,无人可超越属下。



    另外,



    不是属下有其他心思,而是真的,伯爷给属下解绑的时间太多了,否则,就可以不是三千,而是五千,六千,七千,八千了。



    甚至,伯爷一声令下,本部可以不动,属下一人领野人兵马上前,就算拼得十不存一,就算是用牙口咬,也能替伯爷将那央山寨给啃下来。”



    想当初,



    野人王就是靠着这个本事,



    让一盘散沙的野人,先是硬刚了司徒家,再在望江边,打赢了燕军一次。



    其实,就是被靖南王击败的那一次,野人王麾下的野人大军,在气势上和勇气上,也没输,在冲锋时,各路部族勇士,其实都是抱着死志的。



    冷兵器时代,勇气所能激发出的战斗力,绝对不低。



    但奈何他碰上的是勇气和气势上不逊于他的大燕两大野战军精锐,且战场素质和能力更是远超他麾下拼凑起来的各部野人大军,最后在靖南王庖丁解牛的方式之下,大军崩溃。



    “值么?”



    郑伯爷忽然开口问道。



    那些野人奴仆兵,郑伯爷不心疼,同时,他也知道,野人王不心疼。



    但郑伯爷更清楚,那些能被其再度武装和组织起来的“死骑”,野人王肯定是心疼的。



    野人王曾说过,雪原上最有理想最有抱负的一代野人,已经被他葬送了,现在的雪原上,全是些目光短浅之辈。



    但怎么说呢,事无绝对,雪原那么大,他还是能继续拾掇起遗珠的。



    郑伯爷不相信野人王已经完全归附于他,成为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带路党。



    那样子的话,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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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燕军这边在动,楚军那边,其实也没闲着,不谈年尧命令之下从镇南关后迂回而出的左右各五路兵马,各军堡军寨各部,也已经活跃开了。



    靖南王说得没错,这是一台大戏,搭台的人,极多。


    兵者,在外人眼里,是刚烈至极之事,然则可将钢刃化作绕指柔,才是真正的上家本事。



    大军调动,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事,尤其是各部兵马还有对应的目标,且还要讲究个循序通体相进,自是急切不得。


    燕楚两国汇聚于此的兵马,再算上民夫做一些添头补足,说是百万大军垒阵作观,真的是一点都不夸张,搁在史书里,也是少有的没什么水分了。


    事儿,已经吩咐给梁程了,梁程会负责安排以及制定规划,郑伯爷需要做的,就是把这闷气给自己一个人生了。


    一个身材明显瘦削个头也不高的野人王,

    此时,帅帐的帘子被掀开,樊力牵着野人王的手,一起进来。



    一个铁塔一般的汉子,

    翌日清晨开始,燕军各路兵马都开始了准备和调动。



    梁程说过,文官喜欢讲一个治大国如烹小鲜,但实际上,兵家之事,更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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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议结束,各部都接到了靖南王军令;

    论身份论地位,



    不见得比那晋国太后差了不是?



    但可惜了,


    这位平野伯似乎不喜此道。



    伯爵府里,那位风先生,就是他苟莫离见了,也得缩一缩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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