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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2章 霸王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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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唐季珊与阮玲玉陷入热恋之际,张织云曾写了一封信给阮玲玉,上称:“今日的我,就是明日的你”,而阮玲玉却不以为意,认为是女人的嫉妒心而已。



    在唐季珊的诱惑下,她与张达民办理了离婚手续,带着母亲和养女,住进了唐季珊为其购买的魔都新闸路沁园村三层小洋楼,也就是她日后的自杀之地

    1928年,张父去世,给前三个儿子各留25万元的遗产,只给忤逆的四儿子留了几千元。



    此后,张达民就靠阮玲玉供养,且不改少爷脾气,阮玲玉已是家喻户晓的大明星,能在电影圈与胡蝶平分秋色,回家不但要给张达民各种花销、还赌账,还要在生活上侍候他,完全成了张达民的提款机,二人渐渐产生了嫌隙。


    张家知情后,将阮玲玉母女扫地出门,断绝了张达民的生活费,而张达民当惯了纨绔,从不工作,还常常涉足赌场,手笔很大。



    无奈之下,经张达民大哥、导演张慧冲介绍,1926年,年仅16岁的阮玲玉开始去电影公司接演些小角色养家,凭着过人的外形与气质,她很快走红。


    在香港遇到40岁的唐季珊后,对比事业有成、温文尔雅、善伺人意的唐季珊,阮玲玉更无法忍受张达民这样的丈夫。


    协议离婚时,阮玲玉保证以后每个月给张达民生活费用一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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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这很难满足张达民的花费,他不断开口要钱,阮玲玉自知理亏,又多次支付数百元的费用给张达民,而张达民要求的钱却水涨船高,一次向她要五千元,唐季珊深为不满,阮玲玉便拒绝支付。



    当张达民陷入拮据时,想起自己因为阮玲玉损失了25万元的遗产,现在却被阮玲玉抛弃,越发恼火,于是便上法庭,告阮玲玉“撕毁婚契卷偷家财,并与

    阮玲玉出身贫苦,母亲在做油漆木料生意的张姓富商家帮佣,供她就读于魔都崇德女子中学。



    张家四少爷名叫“张达民”,相貌英俊,大学毕业后游手好闲,他对美丽动人的阮玲玉很有好感,常察言观色地献殷勤,讨好15岁的阮玲玉,两人很快在外同居了。

    第152章 霸王协议 (第1/3页)


    秦笛一面喝茶,一面回忆历史上的阮玲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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