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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笳催夜雨 第九十二章 窦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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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后一行人在正午艳阳之下绝尘而去,任由沙驼在瀚海里挥洒着汗水。



    回到河曼部落时已经是傍晚,营地里已经点起了星星点点的篝火,窦都似乎已经看到了姑娘们忘情的热舞,听到了她们婉转的歌喉。

    别无二致仅仅指的是五官眉眼,他没有黎越人丰满的嘴唇和高耸的颧骨,除了黝黑的肤色和一头标志性的卷发以外,他看起来更像一个中原的男子——因为他本来就是母亲和某个不知名的吴人所生的混血儿。



    二十年前,黎越和吴国的关系还没有像现在这么紧张,来往商队更是络绎不绝,偶尔会有两族的男女共浴爱河也不是什么稀奇事,只是极少又共结连理的佳偶,多数都成了始乱终弃的闲谈。



    窦都和其他的野种们一样因为自己的血统而饱受歧视,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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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陆昭明若是知道自己几乎是吃了他人的血肉换回一条命,不知道作何感想。



    但是可以肯定这东西确实比任何中原的灵丹妙药都有效,原本几乎血尽而亡的陆昭明不仅脸色渐渐红润,气息也渐渐和缓,甚至连断腕的血迹都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干涸。


    只见他解开衣襟露出胸膛,心口处竟赫然是一块拳头大小状若人脸却微微蠕动着的肿块,随着匕首将皮肤割破,一只莹白如玉却满布血丝的肥大蠕虫露了出来,那人随即用刀尖将之挑了出来,一瞬间那虫子就吱吱惨叫着翻滚扭动起来,那人犹豫了片刻,虫子终于还是被丢进了陆昭明的嘴里,遇到唾液的瞬间就爆开成了满口的粘浊,浆液顺着喉咙落肚之后陆昭明的身躯猛然一震,脸上立刻多了几分血色。



    以自身之血养蛊,关键时刻再取出续命,倒也算是养兵千日用在一时。


    五人中的又一个倒霉蛋不得不让出自己的沙驼给窦都,不过现在和别人共乘的报酬是回到部落之后可以得到别人求之不得的妙药灵蛊——窦都不仅是河曼最好的斥候,也是河曼最好的蛊师。


    黎越人在瀚海之中并没有固定的居所,各部族逐水草而居,平日只通过传信互相联系,只有遇到大事各部族长才会前往龙城会盟商议——所谓龙城,也是一样追寻着绿洲不断变换方位的移动城寨,虽不如中原坚城一般极尽繁华,却也应有尽有更兼来去自如,所以吴人难以将黎越人一网打尽,可黎越人却总是可以集结重兵威胁啸月城。


    “嗯~”窦都随意回应了一声,随即解下头巾面罩,露出一张几乎和中原人别无二致的脸。

    黎越人就像他们的家乡随处可见的沙子一样,聚时如山千钧重,散时如尘无处寻。



    “喂~窦都!”说话的小伙子脸上涂满了白色的颜料,却因为他黝黑的皮肤而显得有些滑稽。

    聚魂蛊,顾名思义也是蛊虫之类,不过毒药同源,用之得法,蛊也可以是救命的灵丹,但比起害人的蛊毒显然这救命的蛊炼制更加不易,所以即便是河曼部之内,也只有那些精锐有资格享用。



    “少废话,这个人来头不小,对我们有大用,回去我再炼制了还你们。”窦都发话并且答应归还,其中一人犹豫再三终于咬咬牙几步上前掏出了匕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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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带着窦都所说的东西,但都舍不得拿出来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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