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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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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这么快就把我当成老手了吗?”



    陈凌饶有兴趣的想着,自己先笑了。

    山林清幽,水流潺潺。



    蔚蓝无云的天空,色彩斑斓的树林,风景如画。



    小金走在狗群最前方,来到湿地南面一座山上的一处栗子林,冲着林子汪汪吠叫两声,而后直接狂奔起来,冲入林中。


    小金一叫,众狗齐齐开声狂叫,一边跑,一边叫,跟着小金入了山林。



    陈凌跟过去一看,在林子外缘发现了密密麻麻且杂乱的野猪脚印。

    同时这个季节公猪护群,不会被吓得跑掉。



    而是在受了刺激后,会带着母猪狂冲而来,见人就顶。



    他闹出这么大的动静来,野猪的注意力自然也会被他吸引,视作是挑衅。



    果然,没让他等三分钟。



    就有一头大公猪在群狗的“簇拥”之下,从松树林中狂奔乱撞了出来。



    目标正是陈凌。



    陈凌见状不仅没有丝毫畏惧,反而“梆梆梆”的把手上的铁桶敲得更响亮了,一边敲着一边跺着脚挑衅着它。



    “吼,来来来,快过来。”



    这季节的大公猪脾气多暴躁啊,哪受得了这种侮辱挑衅,当即就“嗷儿”的发出一道尖锐的叫声,红着眼睛朝陈凌狂勐的冲撞过来。



    这头大公猪比之前猎到的那两头小不了多少,起码也得三百五十斤了。



    就是这猪年纪有点大,显老。



    獠牙不像年轻的大公猪那么挺直尖锐,而是出现了弯曲。



    它勐地向陈凌撞过来,陈凌则还是不慌不忙的站在原地。只是手上的铁桶突然消失不见。



    大公猪顾不得这么多,愤怒的它“嗷儿”的一声,大叫着撞到了陈凌身上。



    但并没有把陈凌顶飞,反而是像撞到了一团棉花上一样。



    与此同时,眼前白光一闪,眼前突然换了一个新世界。



    显然,这大公猪在刚刚的一瞬间,被陈凌收入了洞天。



    完成此举之后,陈凌跟没事人一样,继续向剩下的母野猪进行挑衅。



    这个猪群并不算大,不算上十来只刚长起来的半大猪崽子,也才六七头大猪而已。



    陈凌对上它们可以说轻松得很。



    但是剩下的这些野猪看到大公猪一个照面就不见了,立马就慌了起来。



    有大公猪在,被狗围攻驱赶也不带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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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野猪就不一样了。



    它们四肢发达,头脑简单,一旦把它惹怒了,野猪可不管三七二十一,咽不下最后一口气,它就要反抗。


    狼这东西聪明狡诈,精明的过分。



    一般的新人猎手,在山里遇见了狼,还真不一定玩得过它。


    经验丰富的老手,遇到野猪也可能会栽跟头。


    其实他也知道,这句话的意思是野猪不好惹,新手老手都得注意,戒骄戒躁,不能觉得自己经验丰富,猎猪无数,有大本事,就掉以轻心。


    行走在午后的大山中,这里到处都很是幽静,空气中已经可以嗅到愈发浓厚的秋天气息。

    陈凌看着自家两条大狗领着一帮猎狗在山上跑着,自己笑了笑,其实有枪有狗,带的狗足够多,一个人打猪也不怕的,何况自己还有洞天,遇到野猪就是手到擒来。



    别人跟着还不方便,影响他大杀四方呢。

    刘广利和王立献之所以担心,并不是无缘无故的。



    猎人间有句老话叫:“新手不打狼,老手不打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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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到陈凌要单独去找猪。

    这些蹄子印多是三天以上留下的旧脚印,追入林中走了快二里地,才看到新鲜的野猪蹄子印。



    而这时候群狗已经在小金的带领下入了山上高处的松树林中,狗叫连连,野猪也不断嚎叫。



    这显然是已经开始驱赶野猪了。


    陈凌见此,从洞天拿出来一个铁桶,敲着铁桶,吆喝着,并不断跺脚。



    这是让狗群把猪往他这边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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