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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一十二章 新物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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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甚至方便的话,他还要让小狗带到这边来养一段时间。



    或者让黑娃它们出马,到市里狗场去带一段时间崽子。

    不仅品相好,个子大,小身板极其壮硕,连品性跟脾气也都是一等一的。



    很多山里人都知道。



    猎狗里面,一般是母狗比公狗地位高。


    也容易出好猎狗。



    就是因为公狗性躁,母狗多数沉稳心细。

    陈凌自家那些小狗,猎性强的同时,还听话,喂生肉让吐就吐,让松口就松口。



    刚开始训得时候,还能忍住不去扑鸡鸭等家禽。



    这品性脾气绝对优等。



    而这些小狗也不是没有各自的脾气,用后世的话来说,有的是社牛,有的是社恐,有的贪玩成性。



    之所以能盖住身上别的缺点,主人发话,就变得专心。



    这跟他们本身的血系和天赋关系不大。



    主要是从小由黑娃和二黑它们带着的原故。



    这种潜移默化的影响,对刚出生还是一片空白的小狗子,影响是巨大的。



    尤其二黑不仅是管事精,还强迫症。



    它们小时候爬出狗窝,都得一个个叼回去摆好。



    不听话调皮了,更是要汪汪大叫,教训一顿。



    这样的小狗,能不听话?



    称得上一句纪律性极强。



    陈凌思索着,拿出笔来,把对狗的安排一一记下来。



    至于,那些信件之中,动物园连着发来的几封夺命连环催,让他赶紧把老虎送回去的信件,他是动也没动。



    嗯,看到了,不想看。



    至于周卫军他们几个好友的问候信,也是推后再看吧,没啥大事。



    晚上没啥事了,睡前看一看,看完就趁热打铁写回信。



    收拾收拾信件,准备出去吃饭,余启安说今晚要露一手,弄一个肥肠排骨鸡。



    也就是猪大肠、排骨、还有鸡肉一锅炖。



    不过嘛。



    陈凌不信任他的厨艺,还是要自己动手的好。



    “嚯,好家伙,你们什么时候围过来的!”



    陈凌刚起身要出去,就发现周围一双双好奇而懵懂的眼睛在看着他。



    豺狗子、豹子、山狸子……



    鸟雀、雉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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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



    他也不是为了赚钱,有小狗都卖的。


    “算了,还是我自己去,现在这时候找狗,都知道跟我有关系,不想跟他们打交道也不行,倒显得我扭捏了。”



    陈凌不是急功近利的人,但现在有了这个好机会,能让狗场发展起来,这对以后推广本土犬种非常有利。


    到时候他也要挑。


    以保证那些狗崽子卖出去后,到了新主人家里,品性都不会有问题。


    两个狗崽子,跟村里那些小狗站一块,对比不要太明显。

    这方面。



    在王立献和王聚胜养的小狗身上已经得到了证实。

    “而且……”



    “让余邦金跟孙艳红去找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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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就如同黑娃小金的区别一样。



    而陈凌家的小狗,猎性好的同时,小公狗也比别的母狗要聪明心细。



    更主要的是听话。


    很多公猎狗容易上头。



    见了血,主人的话有时候也听不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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