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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2章:捉鬼天师,九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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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怕这个过去身突然嚷着要变成女人,秦宇也绝对不会强行将他掰正,顶多也就是眼不见心不烦而已。



    整理好一身行囊的过去身秦宇,转身兴冲冲走向大门,只是伴随大门打开,他却从中一穿而过,并没有传送到其他世界。

    那是秦宇的血肉,只要操控它,过去身就能自由穿梭世界。



    同时这也是秦宇留给他的最后一道底牌,如果过去身出现意外,这丝血肉是可以与他直接融合的,哪怕那样会打扰到过去身的寻道之旅,但总比直接死掉,浪费自己一具分身来的强。



    房门又一次打开,过去身秦宇消失不见,站在门前的秦宇略微犹豫,最终还是闪身穿越到了蜀山世界。


    他准备在修炼一段时间试试,看看能不能依靠自己突破到化神境界。



    任家镇,民国时期的一个偏远乡村,人口不少,在附近也算繁华。

    夜幕十分,九叔的师弟四目道长与其辞别,赶着一队僵尸离开了义庄。



    他带领的这一队其实并不算僵尸,严格意义上来讲连行尸都算不上。



    僵尸刀枪不入且力大无穷,管你是武林高手还是绿林好汉,对上他都只有死路一条。



    甚至是寻常枪械都难以对其构成伤害。



    大炮除外,你要是拿穿甲弹轰他,别说是寻常黑僵了,白僵来了也得死。



    而行尸就是另一种东西了,行尸没有钢筋铁骨,纯粹就是活人体内钻入尸毒后,变异成的半僵。



    虽然一身肌肉也被尸毒侵蚀透彻,硬度比普通人的肌肉高上很多,可是子弹依然能将其贯穿。



    唯一优点就是没有痛觉且力大无穷,对上普通人依然是碾压的局面。



    至于四目道长带着的这些僵尸,其实是人为炼制成的,名曰走尸。



    他们内脏被药物腐蚀,导致身体轻盈,体内被放置阴符,会和僵尸一样自己行动。



    只是力量薄弱,体轻不稳,战斗力连普通人都不如,一个壮汉拎根铁棍,分分钟就能把他们打残。



    这种走尸,普遍都是赶



    尸人为了赶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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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世身同修,可不是说让三具分身走同一条路,直到修为全部达到巅峰为止。



    所谓的三世同修,意思其实是三个分身体验三种人生,只要他们能找到属于自己的路,并走到终点,那么就算是功德圆满了。


    可金丹期的实力在此时秦宇眼中,真的已经算不上什么人物。



    只是看了看兴致勃勃的过去身,秦宇最终还是没有打扰他的兴致。


    因此秦宇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打扰过去身修行的,毕竟他需要的不是一个单纯分身,而是一个三位一体后能帮助自己登上巅峰成仙的支柱。


    看到这一幕的秦宇眼中闪过精光,脸上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


    一抹鲜血融入额头,化作一颗黑色的痣。

    看来这过去身虽然也算是自己,可他却并没有跟自己一样的穿梭时空能力呀。



    来到过去身的身边,秦宇在他额头上轻轻一点。

    可说到底他也只是个道士而已,哪怕最巅峰时的实力,充其量也就是金丹期。



    确实,在末法时代能达到金丹境界者,已经足以称得上一句天骄了。

    第272章:捉鬼天师,九叔。 (第2/3页)


高下。

    其镇中有一家乡绅,当代家主名叫任发,人称任老爷,家中非常有钱,在附近十里八村都很有名气。



    最主要的是出手阔绰,因此很得村镇众人尊敬。



    这镇子中还有一位奇人,乃是义庄庄主,传闻是茅山派道人,人称九叔,真名林九,很有本事。


    附近丧葬迁坟,驱鬼捉妖,看房风水这种事情,基本上都会找他来帮忙。



    外加九叔也会负责收敛无名尸骨,避免尸体放在外面腐烂,导致瘟疫横行,因此在任家镇的名气同样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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