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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一章 自封灵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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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不是他们变得善良了,只是他们想要维护自己的统治。



    于是在历史的角度而言,就是落后的文明会被先进的文明同化,但以当事人的角度来说,这个过程充满了血腥。

    林毅听到这里,也是目瞪口呆。



    这是什么混蛋逻辑?



    林毅一个外人,听着都觉得气愤不已,作为事件的亲历者,老汉更是声音更咽。


    汉人不同于胡人,对礼义廉耻看得非常重,但到底是敌不过强权。



    连那当官的县令都护不住自家儿媳,更何况普通小老百姓。

    所以这十里八乡,但凡是算不准日子的婴孩,一出生就会被摔死,哪怕是造孽,我们也认了。”



    说到这里,老汉情绪激动起来,倒是也忘了阴灵作祟的事。



    人一旦愤怒,那也无所谓恐惧了。



    林毅的拳头紧紧攥住,光是听老汉描述,他就感觉头发都要竖起来了。



    这一条荒唐的法令,造成了多少血泪,又有多少孩子是被误杀在襁褓之中。



    “孽不是你们造的,冤有头,债有主,贫道既然耳闻此事,定会去帮你们讨个公道!



    烦请老人家告诉我县衙的位置,回头若是有人问起,你只管说不曾见过我便是。”



    林毅已经抑制不住自己的杀心,恨不得要大开杀戒了。



    一直以来,他的剑都是斩妖比较多,现在,他只想杀人。



    老汉一听,便知道林毅是个真有本事的江湖人,听他愿意为自己和村里的人出头,当即跪了下来。



    “多谢道长仗义相助,从这里出村走三十里地就是县城了,那县令手下养了一帮爪牙,个个凶悍,道长一定要小心。”



    “放心,那县令既然如此欺凌你们,我便去把他的爪子剁了。”



    听着林毅这话如此自信,老汉这才抬起头来,眼前的林毅已经不见了踪影。



    他哪能不知道,今天这真是遇上了高人。



    老天有眼,终于有人来给他们做主了。



    且说林毅一路御风疾行,三十里路,几分钟的功夫就到了。



    夜幕才刚刚落下,正好是杀人的时候。



    传说晨昏交替之时,就是妖魔最活跃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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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是杀完了对他们也没好处,一个国家,有统治者,就有被统治者。



    把被统治着杀完了,你统治谁去呢?


    若非汉人经历了连续不断的内斗元气大伤,也不至于丢了中原之地。



    鲜卑人要把汉人杀光,也不是做不到,毕竟他们都统治这个地方了,  要杀人,  其实也不是多麻烦的事。


    所以通常侵略者在占领了一个地方之后,会慢慢改变初期的血腥屠戮政策,变成怀柔统治政策。


    老汉听林毅的口音便知道他是汉人,才敢与他说起这件事的前因后果,若不是汉人,他半个字都不会讲。


    所以,但凡新婚女子,都要到州郡长官家侍奉三日。”

    “十年前在这秦州当刺史的,名叫拓跋宇,是胡人皇帝的四弟,那是个色中恶鬼。



    听说他看上了一个汉人县令的儿媳,强要不成,便自设法令,言称皇帝推行汉化,  州郡长官应该以身作则。

    林毅在南朝对北魏也有所了解,在南朝皇帝醉心修道之时,北魏的皇帝正在励精图治,改革政事,  学习汉化。



    这样做的目的,当然是因为北魏的皇族在人数上不如汉人多,文化上也不如汉人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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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年前,还是北魏上一任皇帝执政的时间,北魏的繁荣,到达了一个巅峰。

    而有了州刺史发话,其他大大小小的官员,或是为了媚上,又或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别说是侍奉三日,侍奉三十日的都有。



    说是推行礼仪,实际上这和以前区别也不大,唯一的区别,就是以前抢人是直接抢,现在抢人是设定一个法律再抢。



    现在生活富足了一些,  倒是也少了煮鼎烹食的行径,  这么一对比,他们的生活似乎还好了一些。


    “那拓跋宇是胡人皇帝的亲弟弟,哪怕后来事发了,也只是换了个地方当官,这里却还有他的旧部,依然强抢民妇回家玩弄。



    我们小老百姓没有办法,媳妇能留下一条性命已经是万幸,但那腹中野种,却是断然不能生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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