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第307章唐晨要报仇,独孤雁开到了玄天宝录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他一身血色衣衫,身披立领披风。



    “老祖!”

    “在上一次离别前,我就在你身上留下了印记,只要你在斗罗大陆之上,我都能轻而易举地找到你。”



    唐晨说着,也不由得皱紧了眉头:“我不是让你去找你的儿子前往海神岛去参加海神的试炼吗?你怎么出现在这里,并且还受了不轻的伤势?”



    他不是很理解唐昊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老祖,您不知道,这短短的几天对我来说发生了太多的事情。现在想起来,就像是一场梦”



    唐昊神色复杂的说着。

    呼.



    唐昊长出了一口气说道:“之前我带小三前往海神岛参加海神的试炼。很不错,小三没有让我们失望,的确是获得了海神的青睐”



    “哈哈,我昊天宗弟子岂有不行的?”唐晨闻声哈哈大笑。



    不愧是他的种的种的种



    “只不过,海神又额外设下了两个条件,需要小三觉醒蓝银皇的血脉还有找到遗失的海神之心”



    “什么?”



    唐昊见唐晨露出意外之色连忙解释道:“不过您放心,我现在已经将这两件事情都达成了”



    我以前怎么没发现昊儿有说话大喘气的毛病呢?



    唐晨打定主意,以后得让唐昊改改!



    “好事多磨,不管怎么说,能得到我们想要的结果一切就都值得了。”



    真的值得吗?



    唐昊想起了自己失去的,眼中充满了复杂之色。



    “那你怎么又在这里,以你的实力斗罗大陆上应该很少有人能伤到你啊。”



    唐晨又问道。



    的确是啊



    可我每一次碰到的人,都是能伤到我的人



    唐昊提起这事,就郁闷的想哭。



    本来就为了替换一个魂环而已,险些将命搭上。



    “此事,还有从我之前去的一个小店说起,在那里我开到了一个叫做遗忘河之水的宝物,使用之后能洗掉我原本的魂环,重新猎取一个新的魂环,并且这个魂环的上限可以是我现在承受的极限”



    唐昊徐徐说道。



    “什么?居然还有如此宝物?”



    闻言,唐晨眼中充满了震惊之色。



    他纵横斗罗大陆多年,还是头一次听说这样的至宝呢。



    “是啊,要不是因为之前在那个小店里开到了很多匪夷所思的物品,我也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唐昊说着露出一抹苦笑:“恰巧,我听闻星斗大森林之中出了一头实力强大的魂兽霸主,暗金恐爪熊。孙儿以为这是机缘到了,不成想那头暗金恐爪熊的实力远在我之上。我不敌,使用了昊天宗的秘法这才逃出来.”



    现在回想起熊君的强大,唐昊就是一阵的无力。



    自己引以为傲的攻击力,在那头蛮熊的面前居然只配按摩或者说挠痒痒。



    耻辱!



    天大的耻辱啊!



    这绝对是昊天锤有史以来被黑得最惨的一次。



    但让唐昊更无法接受的是,这个污点居然出现在自己的身上。



    “原来如此.”



    唐晨心中一动,眼中露出了恍然之色:“曾经,我也在星斗大森林中猎魂,总觉得星斗大森林深处隐藏着什么强大的魂兽霸主,但是后来发生了一些事,导致我没能去其中探索,现在看来八成就是这头暗金恐爪熊了。”



    “是孙儿莽撞了.”唐昊连忙低下了头。



    “无妨。”



    唐晨摇摇头,“这对你来说也算是好事了。毕竟能与这等强大的存在交手,还是很有好处的。未来对你的修为帮助也是极大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仿佛外面有甚么恐怖存在一样。



    “昊儿,别怕,是我!”


    “是谁?”



    唐昊陡然睁开了眼,目光死死的盯着山洞之外。


    外面传来了这样的声音,下一刻,一个人影已经出现在了唐昊身前。


    唐昊瞳孔一缩,有些意外的叫着。


    唐昊不解的问道。

    毫无疑问,他眼前的人正是昊天宗的老祖,唐晨!



    “老祖,您怎么能找到这里啊?”

    无名的山涧中,唐昊正在一个阴暗的山洞中盘膝打坐。



    与熊君一战,他伤势不轻,到了现在才算是稳定了下来。

    第307章唐晨要报仇,独孤雁开到了玄天宝录 (第1/3页)


    星斗大森林百里外。

    说句实话,这些天的经历,真的可以说是命运多舛了。



    他太难了。



    “那就一件件说。”


    “我不关心你经历了什么,我更想知道刚刚我说的那些事情你办得怎么样了。”



    唐晨沉声说道。

阅读我在斗罗卖罐子最新章节 请关注无双小说网(www.buxia.org)

上一章 章节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