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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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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谈过两次恋爱,算不上刻骨铭心,琼瑶阿姨描写的那种触电的感觉还真没有,我相信一见钟情,我甚至想过如果遇见一个人潮中惊鸿一瞥的女子,我会不会带她远走高飞,浪迹书丛,这比九百九十九朵玫瑰还要浪漫吧。我觉得人是有两面性的,我只是一只刺猬,你只能看见我身上的刺,却看不到我蜷缩的身躯。人前的我是真实的还是带着面具的,我自己分不清楚,装逼装得多了是不是就会成真,把自己也给骗了,我为此而伤心。



    阿黄既然来了,我就不该再这么颓废。理所当然的,我应该领他出去转转,熟悉一下地形。早晨七八点钟的太阳,已经来者不善了。我们穿着笔挺的西装,提着崭新的公文包,走在这喧嚣的大街上,看起来像是两个成功人士,装逼装得很专业,但成功人士怎么会步行呢,我


    我们宿舍当时还有个胖子,姓王,极爱装逼,一次照着镜子在那搔首弄姿,问我他像不像刘德华,我当时就说你正面像马德华,背面就是八戒,把他气得肺都快炸了,一脸猪肝色,从此我跟他就杠上了,但是人人都讨厌他,我有群众基础。



    四年来,我们穷极无聊,学会了抽烟喝酒,打架泡妞,玩游戏打篮球,就是没时间读书,以至于才毕业半年我就记不清我的老师们的容颜了,他们在我脑海中“音容宛在”,却只有个影子。我崇拜英雄,周润发,史泰龙,他们的片子很肤浅,不实际,但我常沉浸其中,自我陶醉,这是我的一个梦,我不愿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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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毕业于武汉的一所三流高校,高中毕业适逢扩招,稀里糊涂就被大学上了,幽默的是我们学的是计算机专业,我也不知道怎么选的,据说这是热门专业,毕业好找工作。但据我亲眼所见,无数的同学们就是在网吧度过的,我们宿舍的老四就是个中典型,省吃俭用到处借钱只为上网,上得昏天暗地,精神恍惚,面黄肌瘦,头不洗牙不刷,偶尔上一次课把我们班仅有的几个女生吓得不轻,那真是恐龙见到青面獠牙,谁也别怕谁。毕业后就见不到他了,据说还在网吧做网游代练,算是“死得其所”了。



    我一直自认聪明,读书不甚刻苦,仗着比别人多读了几本书,就自以为学富五车,才高八斗,说话尖酸刻薄,极尽讽刺挖苦之能事,常常能把人气得处于崩溃边缘,因此很是树立了一批敌人,但是我有一个优点,不上心,不记仇,纯粹过嘴巴瘾,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是过夜就忘,所以没人跟我计较,而且我的年纪比他们都要小,同志们都很照顾我,但是我庄B的名号算是落下了。

    再卖一次 (第1/3页)


    想来真是惭愧,一向自诩牛逼的我到现在还没找到工作。忘了自我介绍,我叫庄岩,很平淡无奇的名字,浪费了这个姓,要我自己取的话,不叫庄家也得叫庄主,但他们一般都叫我庄B,这是我所痛恨的一个名字,我们庄家怎么出了这么个败类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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